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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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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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6g |
生产企业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06 |
国药准字Z150214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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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性味苦寒,久服易伤脾胃,故凡脾胃虚弱者不宜久服,孕妇及有胃寒者慎用。 |
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剂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孕妇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