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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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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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42 |
国药准字Z200100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至14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恶心、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三岁以下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忍冬藤。 |
本品组方包括龙胆花、烈香杜鹃、川贝母、甘草、矮紫堇、小皮、藏木香、螃蟹甲、鸡蛋参、马尿泡十味药材,不采用任何化学添加剂、并且运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充分提取原药材中的有效成份而制得。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慢性病、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