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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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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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34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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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612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痱毒,暑热口渴。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3次。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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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 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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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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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具有特殊香气,味甜。 |
软膏剂 |
注意事项 |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3.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