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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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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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25万单位) |
28g/盒 |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05 |
国药准字H20063375 |
说明 | ||
适应症 |
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等 |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呼吸内科。 |
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饭前1小时使用。本品常用推荐剂量如下:成人250mg(一粒),每6小时一次。如果采用每日两次的用药方法,则建议每次500mg(2粒),每12小时一次。儿童30~50mg/公斤/天,分2次服用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呕吐、腹痛、腹泻、纳差等胃肠道反应,与剂量有关。2.过敏反应:风疹、轻度皮疹。3.有听力暂时损害报道,发生于肾功能不好且用药量大的患者;有报道口服红霉素可导致肝脏功能损害、黄疸 |
偶见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皮肤破损或开放性伤口禁用。 |
成分 |
红霉素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松节油0.83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或颗粒。 |
本品为膏剂。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
1.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 6.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