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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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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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100mg*10片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63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解毒利明。用于风热邪毒外侵咽喉,症见发热,咽喉红肿胀痛,扁桃体充血,咳嗽、咯痰、舌红、苔薄黄、脉浮数等;急性卡他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瓶),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可自行缓解。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禁忌 |
脾虚便溏及胃寒痛者慎用,孕妇慎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成分 |
黄芩、玄参、牛蒡子、薄荷、连翘、桔梗、甘草、板蓝根、马勃、僵蚕、陈皮、柴胡、升麻。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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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咯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5.贮藏期间如产生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请摇匀后服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