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6支 |
100ml:2.4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63 |
国药准字H350214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解毒利明。用于风热邪毒外侵咽喉,症见发热,咽喉红肿胀痛,扁桃体充血,咳嗽、咯痰、舌红、苔薄黄、脉浮数等;急性卡他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瓶),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可自行缓解。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脾虚便溏及胃寒痛者慎用,孕妇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黄芩、玄参、牛蒡子、薄荷、连翘、桔梗、甘草、板蓝根、马勃、僵蚕、陈皮、柴胡、升麻。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咯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5.贮藏期间如产生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请摇匀后服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