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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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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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0.1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63 |
国药准字H130214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解毒利明。用于风热邪毒外侵咽喉,症见发热,咽喉红肿胀痛,扁桃体充血,咳嗽、咯痰、舌红、苔薄黄、脉浮数等;急性卡他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瓶),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可自行缓解。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脾虚便溏及胃寒痛者慎用,孕妇慎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黄芩、玄参、牛蒡子、薄荷、连翘、桔梗、甘草、板蓝根、马勃、僵蚕、陈皮、柴胡、升麻。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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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咯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5.贮藏期间如产生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请摇匀后服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