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
生产企业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12 |
国药准字Z370209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用于暑天感寒受湿,腹痛吐泻,胸膈胀满,头痛恶寒,肢体酸重。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纯阳正气丸。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成分 |
广藿香、姜半夏、木香、陈皮、丁香、肉桂、苍术、白术、茯苓、朱砂、硝石、硼砂、雄黄、煅金礞石、人工麝香、冰片。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