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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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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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0.003 |
生产企业 |
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297 |
国药准字H1096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局部烧灼感,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对红霉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每只含主要成分红霉素8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软膏。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