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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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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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圣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09 |
国药准字B20020160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除湿止带,调经止痛。用于热毒瘀滞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血色暗,挟有血块,带下量多,阴部瘙痒灼热。 |
清热,祛湿,止痒。本品用于改善外阴瘙痒,带下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加水稀释5-10倍后抹洗或冲洗外阴,一日1-2次,10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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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虎耳草、老鹳萆、连钱草、徐长卿。 |
蛇床子、苦参、当归、金银花、威灵仙、大黄、艾叶、木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4.胃寒者宜饭后服用,便溏或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5.伴有尿频、尿急、尿痛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6、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