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50mgx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108 |
国药准字H200934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