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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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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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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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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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412 |
国药准字Z440232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疏肝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胃痛,胃酸过多,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24小时不超过4片。 |
一次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尼替丁。 |
川楝子(炒)、吴茱萸(盐水制)、延胡索(醋制)、沉香、黄连、海螵蛸(去硬壳)、浙贝母、苦杏仁、柿霜。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细颗粒或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