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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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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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0.5g |
11g*9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93 |
国药准字Z220225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预防量,一次2片,一日2次,连服3~5天。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野菊花、三叉苦、五指柑、岗梅、板蓝根、羚羊角、豆豉姜、石膏、水牛角浓缩粉。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