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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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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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100片 |
复方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53 |
国药准字H22025923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
用于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2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 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2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常见的有鼻塞、胃酸分泌增多,及大便次数增多等。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分子量:C9H15NO3S |
氢氯噻嗪、硫酸双肼屈嗪、氯化钾、维生素B1/B6、利血平、三硅酸镁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片剂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用药期间出现明显抑郁症状,即应减量或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