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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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卡托普利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

规格

25mg

5mg(以氨氯地平计)
生产企业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569

国药准字H20030289
说明
适应症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饭前 1 小时服用,一次 12.5 mg(半片),每日 2~3 次,按需要 1~2 周内增至 50 mg(2 片),每日 2~3 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饭前 1 小时服用,开始一次口服 12.5 mg(半片),每日 2~3 次,必要时逐渐增至 50 mg(2 片),每日 2~3 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 2 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 6.25 mg(1/4 片),每日 3 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 0.3 mg/kg,每日 3 次,必要时,每隔 8~24 小时增加 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治疗高血压的初始剂量为5mg(1粒)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2粒)每日一次。 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半粒)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本品治疗的剂量。 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 治疗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5-10mg(1-2粒),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2粒/日)。

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 4 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 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 8 个月内,其中 1/4 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 6 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颤,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 3~12 周出现,以 10~30 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 2 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本品在10mg/日的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大多数不良反应是轻中度的。本品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仅为1.5%,与安慰剂没有明显差别(约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水肿。发生率>1%的剂量相关性不良反应如下:水肿、头晕、潮红和心悸。与剂量关系不明确,但发生率超过1.0%的不良反应如下:头痛、疲倦、恶心、腹痛和嗜睡。以上不良反应中,水肿、潮红、心悸和嗜睡在女性中的发生率超过男性。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化学名名称:1-[(2 S)-2-甲基-3-巯基-丙酰基]-L-脯氨酸。

本品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 30%~40%,故宜在餐前 1 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 3 个月每 2 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 1∶1000 肾上腺素 0.3~0.5 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1、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Ⅲ-Ⅳ 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氨氯地平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