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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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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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90m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04 |
国药准字H20020711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1.冠心病、心绞痛。 2.轻、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伴有冠心病、心绞痛的高血压患者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口服,因存在个体差异,服药时请遵医嘱: (1)60mg/粒,每次60mg,每日2次; (2)90mg/粒,每次90mg,每日1~2次; (3)120mg/粒,每次120mg,每日1次。 本品可单独用于心绞痛或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时作用为叠加,因此合用时应适当调整药物用量。服用时请整粒吞服,勿咀嚼。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③咳嗽;④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④心率快而不齐;⑤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偶有头晕、心动过缓、面色潮红、胃肠道不适、房室传导阻滞以及过敏症,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及窦房传导阻滞患者、病窦综合症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剂有过敏史者,妊娠或可能妊娠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硬胶囊,内含白色小颗粒。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②骨髓抑制;③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④血钾过高;⑤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⑥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⑦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①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②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
1.Ⅰ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50次/分钟)、伴有肺淤血的左心室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经验得知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对心室功能有损害者,二种药物合用应慎重。 3.本药物可使洋地黄、甲氰咪呱血药浓度升高。 4.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