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铂注射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卡铂注射液

盐酸托泊替康胶囊

规格

10ml:50mg

1mg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81

国药准字H20070204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2、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对于一线化疗失效的,采用盐酸拓扑替康+顺铂二线治疗,但不能耐受静脉给药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试用本品与顺铂联合治疗。尚缺乏数据支持本品可替代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标准方案。用于小细胞肺癌及初、中期化疗失败后转移性卵巢癌的治疗。1:拓扑替康口服剂型治疗一线化疗敏感的复发性小细胞肺癌与静脉剂型疗效相似或更好,且耐受性良好,服用方便,血液学毒性低;2:拓扑替康口服剂型作为卵巢癌二线治疗有较好疗效,服用方便,血液学毒性低、且耐受性良好;3:口服拓扑替康胶囊联合顺铂是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安全有效的药物。

用法用量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每3-4周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本品剂量,调整原则: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单独用药剂量尚未进行研究。

副作用

详情见说明书。

盐酸拓扑替康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为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的血液系统毒性主要有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非血液学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脱发和腹泻。据国外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临床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的血液学毒性Ⅲ-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静脉给药低。口服给药的非血液学毒性呕吐、腹泻、脱发可能较静脉给药多见。

禁忌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1、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测外周血常规,以便及早发现骨髓抑制现象。2、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的病人,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要调整剂量。3、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60ml/min)的病人一般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0~39ml/min)的病人应减少剂量,没有足够资料证明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其化学名称:(S)-10-[(二甲胺基)甲基]-4-乙基-4,9-二羟基-1H-吡喃并[3′,4′:6,7]吲嗪并[1,2-b]-喹啉-3,14-(4H,12H)-二酮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检测。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