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铂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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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卡铂注射液

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

规格

10ml:100mg

1mg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80

国药准字H20057028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2、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对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食管癌及恶性黑色素瘤等恶性肿瘤有效。

用法用量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每3-4周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单一用药每次3mg/m2,每周一次,联合化疗时剂量酌减。通常连续用药4~6次完成疗程。生理盐水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亦可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10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6~12小时)。

副作用

详情见说明书。

1.骨髓抑制:最常见的为白细胞降低,其次为血小板降低,对血红蛋白有一定影响。

2.胃肠道反应:轻度食欲减低,恶心和呕吐。

3.神经毒性:可逆性的末梢神经炎,较长春新碱轻,可有腹胀,便秘。

4.有生殖毒性和致畸作用:孕妇不宜使用。

5.有局部组织刺激反应:可引起静脉炎,应避免漏出血管外和溅入眼内。

禁忌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1.骨髓功能低下和严重感染者禁用或慎用;

2.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长春地辛

化学名称:16-氨基碳酰-17-去乙酰基-16-去甲氧碳酰长春碱的硫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43H55N5O7·H2SO4

分子量:852.02

本品辅料为:甘露醇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白色疏松状固体或无定形固体;有引湿性。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检测。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白细胞降到3×109/L及血小板降到5O×109/L应停药。长春碱或鬼臼素类药物可能增加神经毒性。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慎用,孕妇一般不宜使用。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外漏,以免漏出血管外造成疼痛,皮肤坏死,溃疡,一旦出现应立刻冷敷,并用0.5%普鲁卡因封闭。药物溶解后应在6小时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