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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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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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x12粒x2板 |
0.5g*18粒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68 |
国药准字H20143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腿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性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静脉曲张。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一次1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 |
副作用 |
1.神经精神系统:偶有轻度头晕、头痛和疲乏,易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个别病例可出现情绪抑郁和失眠。 2.心血管系统:首次用药后,偶有体位性低血压,表现为头晕、眼前发黑、一过性晕厥。偶有心跳减慢、四肢发冷、心绞痛及房室传导阻滞。有时可使心衰病情加重。 3.消化系统:偶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痛、腹泻、便秘、呕吐。 4.呼吸系统: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病人可能发生呼吸困难或哮喘样发作,偶可引起百日咳样喘息、鼻塞及口腔黏膜干燥。 5.其它: (1)有时可使间歇跛行、雷诺氏病病情加重。 (2)偶有皮肤反应(红痒、荨麻疹、扁平苔癣反应)和肝功异常,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 (3)个别病例出现视觉障碍、眼部刺激、排尿困难、阳痿、流感样症状、四肢疼痛和感觉异常。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这些病例应酌情减量,必要时停药。 |
禁忌 |
1.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 2.过敏性鼻炎、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3.心动过缓、窦房结综合征、窦房阻滞、Ⅱ。~Ⅲ。房室传导阻滞患者。 4.休克、心肌梗死伴并发症患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7.手术前48小时内。 8.对本品过敏者。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的病人应减量。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卡维地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羟苯磺酸钙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并诱发低血糖,故接受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 2.突然站立时,如出现头晕或晕厥等低血压症状,应保持坐姿或卧姿,并咨询医生。 3.如出现头晕或疲劳,应避免驾驶或从事危险性工作。 4.没有医生同意,不要随意调整用药方案或停药。 5.甲状腺毒症患者应用本品时,不能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密切观察症状。 6.嗜铬细胞瘤患者服用本品时通常与 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 7.有个人或家庭性牛皮癣病史者慎用本品。 8.有严重过敏史及正在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慎用本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