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 |
5m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00 |
H20170298 |
说明 | ||
适应症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 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
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 1.高血压. (1)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 (2)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 2.心功能不全. (1)在使用本品之前,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ACEI(如果应用)的剂量必须稳定.推荐起始剂量3.1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2周,如果可耐受,可增至 6.25mg/次,一日二次.此后可每隔2周剂量加倍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每次应用新剂量时,需观察患者有无眩晕或轻度头痛1小时.推荐最大剂量:<85kg者,25mg/次,一日二次.≥85kg者,50mg/次,一日二次. (2)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3)每次增加剂量前,经评估心功能不全情况,如心功能恶化、血管扩张(眩晕、轻度头痛、症状性低血压)或心动过缓症状,以确定对卡维地洛的耐受性. (4)一过性心功能不全恶化可通过增加利尿剂剂量治疗,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血管扩张的症状对利尿剂或ACEI减量治疗有反应,如果症状不能缓解,可能需卡维地洛减量. (5)心功能不全恶化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后,才可增加本品剂量.如果心功能不全患者发生心动过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
注: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严重肾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进行治疗时,治疗开始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如可能,应用依那普利前应先纠正盐和/或液体流失。必要时减少或停止使用利尿剂。这些患者开始时在早晨用最低剂量的依那普利2.5mg。在初次用药、增加剂量和/或使用利尿剂时,为避免发生不可预见的低血压反应,应观察至少8小时。对于患有恶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治疗必须在医院进行。除非有医嘱,否则按下法服药:高血压:通常的初始剂量为晨服5mg(5mg:1片依那普利,10mg:半片依那普利 |
副作用 |
1.高血压 (1)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2)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3)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障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2.心功能不全: (1)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 (2)发生率>1%,<2%:过敏,突然死亡,不适,低血容量,体位性低血压,感觉减退,眩晕,黑便,牙周炎,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高尿酸尿,低血糖,低血钠,碱性磷酸酶增加,尿糖呈阳性,紫癜,嗜睡,肾功能异常,白蛋白尿。 (3)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并仅在合用与该事件有关的其它药物时发生。 |
依那普利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使用依那普利和ACEI药物时,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在治疗初期、患者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已使用了利尿剂),心衰、严重高血压或肾性高血压及增加依那普利和/或利尿剂的用量时,会出现明显的血压下降(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并伴有头昏眼花,苍白、视觉混乱等。罕见意识丧失。以下是由ACEI过度降低血压引起的副反应:心跳过速、心悸、心率失常,胸痛、心绞痛、心肌梗塞,暂时性缺血性中风,大脑损害。肾脏偶尔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呼吸系统偶尔发生干咳、咽痛,声音嘶哑、支气管炎。少见呼吸困难、鼻窦炎,鼻炎、支气管痉挛/哮喘、肺浸润,口腔炎、舌炎和口干。有ACEI可以引起喉部,咽部和/或舌部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道。消化系统/肝偶尔会发生恶心、腹痛和消化不良。少见呕吐,腹泻、便秘、食欲不振。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曾有一个综合性的罕见报道,开始时为胆汁淤积型黄疸,接着发展为肝坏死(有时会致命)。但是两者关系不清。如果出现黄疸或肝酶显著增加,应立即停止使用ACEI,并将患者置于医疗监控之下。有报道,ACEI可以导致肝功异常,肝炎、肝功能衰竭,胰腺炎、肠梗阻。皮肤,血管偶尔会发生过敏性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累及唇,面和/或四肢的神经血管性水肿。有引起严重皮肤反应的报道,如天疱疮、多形红斑,脱落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者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皮肤病变可能伴随发烧,肌痛/肌炎、关节痛/关节炎、脉管炎.浆膜炎、嗜酸性粒细胞增生、白细胞增多、ESR和/或ANA增加。如果怀疑是严重的皮肤反应,立即同主治医生联系,如果必要,必须中止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的治疗。有报道,ACEI会导致银屑样皮肤改变,光敏,脸红,出汗,脱发,甲癣以及Raynaud综合征加重。神经系统偶尔会发生头痛,嗜睡。罕见昏迷、抑郁、睡眠障碍,阳痿,外周感觉异常,平衡失调、肌肉痉挛、神经过敏、混乱,耳鸣,税觉模糊、偏侧味觉缺失。实验室检测(血,尿)偶发血红蛋白、血球容积,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罕见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在有肾功能障碍、胶原蛋白疾病以及同时服用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中,会发生粒细胞缺乏和凡科尼综合征。有患者发生溶血/溶血性贫血,以及同G-6-PDH缺乏相关的溶血/溶血性贫血。但是与ACEI的因果关系没有建立。肾功能障碍患者偶尔会出现血尿浓度,血肌酸和血钾浓度增加,血钠浓度减少。糖尿病患者会出现血钾浓度增加(高血钾)。可检出尿蛋白排出量增加。偶尔可能出现胆红素和肝酶浓度的增加。注意如上这些实验室检查应在服用依那普利前和期间常规检验。对于初始用药、高风险(肾衰,胶原病)患者和使用免疫抑制剂,细胞抑制剂,别嘌呤醇及普鲁卡因胺的患者应该检查血浆电解质,肌酐酸浓度和血象。服用依那瞢利期间出现发烧,淋巴结红肿和/或咽喉炎,应立即检查白细胞计数。对驾驶和操纵机械能力/反应的影响:开始治疗时,增加剂量,换药及同时饮酒时,发生反应的次数和程度因个体情况而不同,此时须严格限制开车和操纵机器。 |
禁忌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 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 5.心源性休克。 6.严重心动过缓。 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以下情况禁用依那普利:1.对马来酸依那普利或其它ACEI药物或其中任一成份过敏者。2.已知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如先前使用ACE抑制剂治疗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遗传性/先天性血管神经性水肿)。3.肾动脉狭窄(双侧或单删肾患者单侧)。4.肾移植后。5.血流动力学相关的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或肥厚性心肌病。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7.原发性肝疾患或肝功能衰竭。8.怀孕。9.哺乳期。用依那普利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如AN69)进行透析或血液过滤存在出现过敏反应(超敏反应,甚至休克)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卡维地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依那普利,其化学名称为N-[(S)-1-乙氧羰基-3-苯丙基]-L-丙氨酰-L-脯氨酸顺丁烯二盐酸。分子式:C0H8NO5.C4H4O4分子量:492.5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损害。 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 。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 。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 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 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在首次服药30天内发生的危险最高,为减少这些事件的发生,心功能不全患者的开始治疗剂量为2.125mg/次,一日二次。高血压患者为6。 25mg/次,一日二次。缓慢加量,并且与食物同时服用。起始治疗期,患者必须小心避免如驾驶或危险操作等情况。 9.罕见心功能不全患者肾功能恶化,尤其是低血压(收缩压<100mmHg)﹑缺血性心脏病和弥漫性血管疾病﹑和/或潜在肾功能不全者。停药后肾功能恢复至基线水平。此类患者在加量时建议监测肾功能,如肾功能恶化,停药或减量。 10.卡维地洛加量期可能出现心功能不全恶化或体液潴留,必须增加利尿剂,卡维地洛不加量直到临床稳定。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 11.嗜铬细胞瘤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之前应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虽然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和α-受体阻滞活性,但尚无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嗜铬细胞瘤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 12.变异性心绞痛患者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诱发胸痛。虽然卡维地洛的α-受体阻滞活性可能预防心绞痛的发生,但尚无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变异性心绞痛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1。. 过敏反应的危险:对许多过敏原有严重过敏病史的患者对重复使用可能发应更强烈,此类患者可能对治过敏的常规剂量肾上腺素无反应。 13.非过敏性气管痉挛(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支气管痉挛疾病的患者一般禁止使用β受体阻滞剂。对其他降压药物无反应或不能耐受者可小心使用卡维地洛,应用最小的有效剂量,尽量减少对内源性或外源性β-激动剂的抑制。 14.患者须知:(1) 无医师的同意下不得突然停药。(2)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如果出现体重增加或呼吸困难增加等心功能恶化的症状时,必须向医师请教。(3) 站位时血压可能下降,导致眩晕,罕见昏晕,这时坐下或躺下。(4) 如果患者出现眩晕或昏晕,必须避免驾驶或危险工作。(5) 当剂量必须调整时出现眩晕或昏晕,必须向医师请教。(6) 必须和食物同时服用。(7) 糖尿病患者必须向医师报告任何血糖水平的变化。(8) 戴隐形眼镜者可能会出现流泪。 |
低血压在使用依那普利的初始阶段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的患者大多数会出现此现象。同时,具有心衰的患者(有或无肾衰)绝大部分会出现低血压。对于这些患者应用依那普利必须进行监测。缺血性心脏病或阻塞性脑血管疾病患者在使用依那普利时,必须严密监护,因为可能会发生由于显著的血压下降而引起的心肌梗死或休克。对于这些患者须从最低剂量开始,而且在监测肾功能和血钾水平的基础上增加剂量。如有可能,服用的利尿剂应暂时停用。肾性高血压/肾动脉狭窄对于肾性高血压和已有的双侧动脉狭窄和单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