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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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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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g:100mg) |
20ml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48 |
国药准字H320261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敏感菌引起的皮肤浅表真菌感染:足癣、体癣、股癣,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和花斑癣。 |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需要4-6周的治疗。 |
涂搽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卢立康唑。 |
十一烯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的乳膏,有轻微的独特气味。 |
本品为白色乳状。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