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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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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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5kcal/ml*500ml |
生产企业 |
河南鼎昌药业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171 |
国药准字H2003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能全力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如瓶盖为皇冠盖,则先卸去皇冠盖,插上专用胶塞,插进输液导管;如瓶盖为输液瓶盖,则直接插进输液导管。连接前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 (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瓶)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瓶)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能全力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能全力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能全力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 |
副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使用能全力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禁忌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大豆多糖等)、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能全力为灰白色至微黄棕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