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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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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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0.25g |
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41 |
国药准字H20031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Ⅱ型糖尿病。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 |
用法用量 |
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糖尿病治疗应根据血糖测定情况按个体化原则进行。从小剂量开始, 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8g,通常 起始剂量为0.25g,每日2次,餐前服用,服用约一周后,如病情控制不满意 ,可加至一日3次,每次0.25g,逐渐加至每日1.8g,分次服用;儿童患者起始剂量一般为0.25g,每天2次,餐前服用。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可酌情增加剂量,最高为每天 1.8g,分次服用。 |
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 |
1.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 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格列喹酮。化学名称为:1-环己基-3-[对-[2-(3,4-二氢-7-甲氧基-4,4-二甲基-1,3-双氧基-2-(1H)-异喹啉基)-乙基]苯基]磺酰基]脲。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详见说明书。 分子式:C27H33N3O6S 分子量:527.60 |
盐酸二甲双胍。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6.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 2.用药期间定期空腹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 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 5.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老年患者(65岁)患者慎用,因肾功能减弱,用药宜酌减。可能出现乳酸性酸中毒,宜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