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mg |
5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89 |
国药准字J20160045 |
说明 | ||
适应症 |
Ⅱ型糖尿病。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用法用量 |
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口服:每日服药1次。开始日服5mg,早餐时服用(也可在其它认为方便的时候服用)。以后根据每周测定血糖值或每二月测得糖化血红蛋白值调整剂量。多数病人每日服10mg即可,部分患者须服15mg,每日最大剂量20mg。 |
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1.内分泌、代谢系统:本品属于磺酰脲类药物,此类药的不良反应主要为低血糖。2.消化系统:(1)可出现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灼热感、食欲减退、腹泻、口中金属味,一般不严重,且与剂量偏大有关。有时可增进食欲,使体重增加。(2)肝脏损害:黄疸、肝功能异常少见。3.血液系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少见,包括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4.过敏反应:如皮疹,偶有发生剥脱性皮炎者。 |
禁忌 |
1.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1.对磺胺药过敏者。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4.肝、肾功能不全者。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格列喹酮。化学名称为:1-环己基-3-[对-[2-(3,4-二氢-7-甲氧基-4,4-二甲基-1,3-双氧基-2-(1H)-异喹啉基)-乙基]苯基]磺酰基]脲。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详见说明书。 分子式:C27H33N3O6S 分子量:527.60 |
格列吡嗪。分子式为C21H33N5O4S,分子量为451.5828。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在水中迅速崩解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6.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 |
1.有消化道狭窄、腹泻者不宜用本品。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本品每日只需服药一次,且不需在餐前约半小时服。一般在早餐时服药最为方便。5.本品应整片吞服,不可嚼碎或掰开服用。粪便中可出现药片样物,为正常现象,是包裹片剂的不溶性外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