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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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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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6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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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0 |
国药准字J20150121 |
说明 | ||
适应症 |
Ⅱ型糖尿病。 |
用于单用饮食控制,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 型糖尿病患者。 |
用法用量 |
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每日1次,剂量为30至120mg(即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建议吞服。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来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1.低血糖。 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达美康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 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 (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 (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 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
禁忌 |
1.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 1 型糖尿病; - 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 应用咪康唑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格列喹酮。化学名称为:1-环己基-3-[对-[2-(3,4-二氢-7-甲氧基-4,4-二甲基-1,3-双氧基-2-(1H)-异喹啉基)-乙基]苯基]磺酰基]脲。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详见说明书。 分子式:C27H33N3O6S 分子量:527.60 |
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片。两面有刻印,一面印有“DIA30”,另一面印有“。”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6.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 |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 2.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剂量,并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3.年纪较大、营养不良或身体状态有改变的病人,肾上腺功能不全或垂体机能减退的患者,对于抗糖尿病药物产生的降血糖作用尤其敏感。在老年患者和用B阻断剂治疗的患者中很难诊断出低血糖。 4.本药只能处方给每天饮食规律(包括早餐)的病人。如果不按时用餐,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有规律地摄入碳水化合物很重要,并避免用餐次数不够或饮食中含碳水化合物不足。低血糖更易发生在低热量饮食的患者中,或者经过了长时间的大量运动,或饮酒之后,或者合并应用其它降血糖药的患者中。 5.肾脏或肝脏功能不全会改变达美康在体内的分布,肝脏功能不全还会降低新的葡萄糖生成的能力 ;这两个作用会增加严重低血糖反应的危险性。 6.血糖不均衡:在发烧、外伤或感染的病人,或进行外科手术的病人中,用抗糖尿病药物控制血糖浓度的作用会有下降。在这些病例中,有必要中断本药的治疗而使用胰岛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