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mg |
2ml:2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0 |
国药准字H20093980 |
说明 | ||
适应症 |
Ⅱ型糖尿病。 |
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脊髓损伤;脑萎缩脑梗死,脑出血,脑损伤小儿脑瘫,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小儿周围神经炎帕金森氏病糖尿病颅神经病变;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周围神经病变 |
用法用量 |
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每日20 - 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 - 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 - 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 - 1000mg,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已有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导致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患者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寒战、心悸。血压降低等,可能伴有体温升高。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本品,并予以治疗。 |
禁忌 |
1.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以下情禁用本品: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格列喹酮。化学名称为:1-环己基-3-[对-[2-(3,4-二氢-7-甲氧基-4,4-二甲基-1,3-双氧基-2-(1H)-异喹啉基)-乙基]苯基]磺酰基]脲。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详见说明书。 分子式:C27H33N3O6S 分子量:527.6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其化学名称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辅料名称: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6.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