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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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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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50mg |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04 |
国药准字H199902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 1.2型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按照CIOMS 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拜唐苹N=8595;安慰剂N=7278;截止至2006年2月1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在同一频率分组中,不良反应事件是按照严重程度降低排序。多见 发生率≥10%常见 发生率≥1%,10%少见 发生率≥0.1%,1%罕见 发生率≥0.01%,0.1%未知 不良反应仅在上市后监测中确定(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且发生率不能评估。系统器官分类多见常见少见罕见未知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免疫系统异常过敏反应(皮疹,红斑,荨麻疹)血管异常水肿胃肠道异常胃肠胀气腹泻,胃肠道和腹部疼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不完全肠梗阻、肠梗阻或肠壁囊样积气症肝胆异常肝酶升高黄疸肝炎另外,特别是在日本还有病例观察到肝异常,肝功能异常和肝损伤。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拜唐苹有关还不明确。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的不适症状,应咨询医生并且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但这种异常在阿卡波糖治疗过程中是一过性的(超过正常高限3倍,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禁忌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气、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吡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在水中迅速崩解。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