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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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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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按C33H35FN2O5计10mg |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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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394 |
国药准字H20120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疗效不满意的轻度、中度Ⅱ型糖尿病患者。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如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痿、失眠。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1、对本品以及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6、肾上腺功能不全者。 |
1.对阿托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5-甲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吡嗪甲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2N5O4S 分子量:445.54 |
阿托伐他汀钙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滲性昏迷),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2、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应根据测定的血糖和尿糖水平调整剂量。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3、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5、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6、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7、对于糖尿病病情较重者,内生胰岛素功能差,使用本品及控制饮食、体育锻炼仍不能控制病情时,可加用适量胰岛素起协同作用,以利于糖尿病的控制。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少本品剂量。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强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由于在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及在母乳中是否有排泌尚不清楚,故在孕妇及乳母不推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