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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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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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30mg |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29 |
国药准字H2008072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II型糖尿病患者, 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 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II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一日2.5-20mg(一日半片-4片),早餐前 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3片),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单用饮食疗法失 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一日半片-1片),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 增减2.5-5.0mg(半片-1片)一日剂量超过15mg(3片),分2?3次餐前服用。已使用其他 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査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1片)起 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6片)。 |
口服,用温开水分散后服用。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1/2~6片)。日剂量30mg(1片)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1/2~1片)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1/2~1片)。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要改用本品时,可按上述相同剂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 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禁忌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6、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 7、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
1.1型糖尿病。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成分 |
化学名称:5-甲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吡嗪甲酰胺。 |
活性成份为格列喹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 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 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 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2.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3.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或过量用药都可以引起低血糖。 4.若发生低血糖,一般只需进食糖、糖果或甜饮料即可纠正,如仍不见效,应立即就医。少数严重者可静脉给葡萄糖。 5.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代之以其他降糖药或胰岛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