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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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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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1 |
国药准字Z20025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所致的发热、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12克(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莲花。 |
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重楼、鱼腥草、绵马、贯众、青蒿、白芷、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热患者(体温超过38.5℃)或发热长期不退者,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