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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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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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 |
24片*2板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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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1 |
国药准字Z41020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莲花。 |
蒲公英、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