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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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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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 |
150mg(1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1 |
国药准字H200537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成分 |
金莲花。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该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该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