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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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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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 |
0.3gx14粒/盒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1 |
国药准字Z20030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1.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 2.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等症; 3.适用于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等疾患 |
用法用量 |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金莲花。 |
本品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甜菊素、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