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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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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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10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54 |
国药准字H200939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对支气管哮喘也有一定疗效。 |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ml 一日二次,小儿一次5ml 一日二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极少数患者有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疼及眩晕等。 |
禁忌 |
对本品中成分过敏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由核酸水解液,酪蛋白水解物和多种氨基酸与欧氏液等制成的含糖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味香甜。 |
本品为无色或者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在发病季节前半个月用药,效果更显著。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