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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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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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每10丸重1g |
生产企业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73 |
国药准字Z440226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1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牛黄、大黄、黄连、黄芩、黄柏、栀子、连翘、石膏、薄荷、菊花、荆芥穗、冰片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