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子金花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栀子金花丸

上清丸

规格

每袋装9g

9gx10丸/盒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368

国药准字Z4402009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克(1袋),一日1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成分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黄柏、大黄。辅料为蜂蜜。

性状

本品为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