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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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黄颗粒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非浓缩型)

规格

3g*10袋/盒

每支装10毫升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380

国药准字Z2302321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柴胡、黄芩苷,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糊精。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度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肝病、心脏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的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