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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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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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5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49 |
国药准字Z2013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皮疹、恶心、腹泻、头晕、瘙痒、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文献报道及病例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穿心莲内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蜡白色的油状物;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