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49 |
国药准字Z440228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高烧,以及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重症患者静脉滴注。一日20~40毫升,以10%葡萄糖注射液200毫升或生理盐水注射液100毫升稀释后使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板蓝根、胆酸、黄芩甙、金银花、水牛角、珍珠母、栀子、猪去氧胆酸。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有表证恶寒发热者慎用。 2 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混浊时不得使用。如经10%葡萄糖或生理盐水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