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粒装0.48g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49 |
国药准字Z200806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疏风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喉痒,咳嗽,及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芒果叶、金银花、蒲公英、桔梗、百部、陈皮、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