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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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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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3g*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49 |
国药准字Z199933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柴胡、黄芩苷,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度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肝病、心脏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的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