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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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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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8 |
国药准字Z200542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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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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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苦杏仁(炒)。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性状 |
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