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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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莲清热颗粒

复方双花颗粒

规格

2.5g*12袋

每袋装6g(无糖型);每袋装6g(含糖型)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308

国药准字Z1998000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口服,成人一次6克,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3~7岁一次3克,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疗程3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