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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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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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12袋 |
24片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308 |
国药准字Z220220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热;支气管炎的咳嗽有痰及疖肿。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
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黄芩。辅料为淀粉,砂糖,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铁锈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肿、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高热或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