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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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莲清热颗粒

牛磺酸颗粒

规格

2.5g*12袋

0.4gx12包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308

国药准字H3702284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未见不良反应。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对本品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g,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九州通牛磺酸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