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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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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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12袋 |
2g*10袋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308 |
国药准字H199938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包,3-5岁1.5包,6-8岁2包,9-13岁2.5~3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
本品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柠檬黄、羧甲纤维素钠、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牛磺酸颗粒为可溶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牛磺酸颗粒。4.当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