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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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莲清热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2.5g*12袋

9袋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308

国药准字H1302389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一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