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银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银口服液

金莲清热颗粒

规格

20ml*6支/盒

2.5g*12袋
生产企业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124

国药准字Z2002330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止咳。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咽痛,汗出,鼻塞流涕,咳嗽,舌边尖红,苔薄黄。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毫升(1瓶),一日3次,连服3天。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副作用

偶有腹泻;本品尚有腹痛、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成分

柴胡、金银花、黄芩、葛根、荆芥、青蒿、连翘、桔梗、苦杏仁、薄荷、鱼腥草。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者宜温服,不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外感风寒证。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