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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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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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x12粒x2板 |
100mg*10片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30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和解表里,本品用于发热恶寒,咽痛流浊涕等上呼吸道感染之邪在肺卫证。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成分 |
黄芩苷,柴胡,人工牛黄。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味苦。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尚无用于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2.本品尚无用于体温》39°C可WBC》12X10L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中药。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