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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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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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4.5g*10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实正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291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跌打损伤。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以药棉外敷或外搽患处,每日6次,7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后出现局部瘙痒或皮肤丘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红花、龙血竭、香附、两面针、樟脑、千斤拔、木香、白木香、乳香、没药、莪术、牛膝、骨碎补、金不换、黄柏、黄连、三叉苦木、鸭脚木皮、榕树须、土鳖虫。辅料为乙醇。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至红棕色的液体;气特异。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